怀孕女职工的产前检查假是怎么规定的?
根据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第六条的规定: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,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。该条文没有对产检次数进行限制,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(以卫生部、医院要求的次数为准),都应计入劳动时间,不能按病假、事假、产假、旷工等来算。[鼓掌]
所以,虽然法律上没有“产检假”这个概念,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怀孕女职工必要、适当的产前检查时间。[赞]
女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做产前检查,应当计算在工作时间之内;有额定工作量的,应当扣减相应的工作量,建议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相关的具体办法及程序。[给力]#劳动法#
产检假每个月多少天?
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的待遇,一般是怀孕第1-6个月,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,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,怀孕第6-7个月,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,怀孕第8个月,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,怀孕9个月以上,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,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。在规定的范围内,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,算正常出勤对待。
没有强制性规定。关于产检法律没有规定必须每个月多少天。要根据医嘱。女员工怀孕做产检一般都得遵从医嘱,每一次孕检的日期医生都会提前告知,根据相关政策规定,孕检的当天有半天的带薪假。不严格的单位一般也不会仔细检查,但是正规的单位员工请产检假需要带产检的证明。
孕期产检请假屡屡受阻怎么办?
产检假就是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,算作劳动时间。不能按病假、事假、旷工处理。就是说你产检的那天也得算你出勤了。公司不能扣钱!根据2012年4月14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第六条,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,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。该条文没有对产检次数进行限制,即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,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。不能按病假、事假、产假、旷工等来算。
产检标准是4次,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会多于4次。法律不具体规定出次数,也是对妇女的一种保护。